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
1、法家思想集大成者是谁
(1)、韩非的书传到秦国,受到秦王政的赏识,于是秦国加紧攻韩,点名要韩非为人质,韩非到了秦国,并没有受到重用,反遭同学李斯的陷害,被下狱被迫自杀而死。韩非死后,他的政治学说基本上被秦始皇采用,并把它付诸实践,从而一统天下。韩非的著作基本上保存在《韩非子》一书中。
(2)、(约前395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濮阳)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故称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3)、如果韩非只擅长写书,那他充其量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但韩非身为韩国公子,他看着韩国日渐衰落而整日忧心忡忡,心中有强韩之策,于是“数以书谏韩王”,但结果“韩王不能用”,如果是布衣士子,国君不采纳自己的主张,换个国家效命就是,从山东六国投秦而受到重用的士子,比比皆是,这也是一条出路。
(4)、正如上述引用,则是说明了商鞅主张——“刑无等级”,这就完全推翻了之前的“刑不上大夫”的治国思想,商鞅是这样提的,也是这样做的,后来秦太子嬴驷触犯了新法,但太子又不能处罚,但是为了树立法的权威性,就刑罚了嬴驷两位位高权重的老师。
(5)、意思是如果刑罚超过了犯人的罪行,官爵的奖赏超过了德行,按照亲属关系来判罪,根据世系来举用贤人,一人有罪就诛灭父、母、妻三族,即使德行像舜一样,也不免受到同样的刑罚,这样又如何能较好的治理国家呢?
(6)、墨子的政治思想就是要建立一个和谐、稳定、以功利主义为根据,而且人人“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他主张兼爱、非攻以及尚贤尚同的思想。
(7)、申不害为法家重术派的代表,其著作《申子》已经散佚。《史记》云:“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刑名就是名与实。韩非子虽于《定法》中批评“申子未尽于术”,但于《内外储说》、《难三》等篇中称引其言行,足见韩非学说实以申不害为主要渊源之一。
(8)、荀子认为,礼和法都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是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作为儒家的荀子,他提倡严刑重罚,但又强调赏罚必须严明,与此同时,他又提倡要慎刑,坚决发对连坐。
(9)、他强调了客观的真实性,也强调了普遍规律的存在。从历史的角度讲,他的观点具有极大的进步性。
(10)、对于商鞅的这种主张,韩非也是极为赞同,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思想,并且亦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出自《韩非子·有度》)”,由此可见,两人都主张“一断于法”,只不过韩非相比较商鞅来说,又增加了“赏善”的内容。
(11)、第统治的核心是权衡法、术、势三者的关系。韩非认为法就是就是法律法规。由官府制定并且颁发下来,让天下百姓都要了解。术是国君的权术,也就是法需要由术掌控。
(12)、战国后期,混乱已久,统一是趋势。在这种情况,谁的力量最强大,谁就有机会成就霸业。
(13)、不良反应:需要按疗程服用,否则,会记忆混乱,考前心情浮躁
(14)、韩非论法、术、势韩非在总结先秦法家理论的基础上,面临着“大争之世”、“多事之时”的社会矛盾,创立了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体系,成为法治思想的集大成者。法是一个统治阶级政权所规定、公布的法律条文;术是代表一个阶级的政权的统治者统治臣下的方法;势是一个阶级专政的政治威权。韩非认为,这三者构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术的组成部分,缺一不可。在韩非看来,商鞅、申不害、慎到等虽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过‘怯”、“术”、“势”思想,但都不尽完善。他说,申不害在韩国当宰相,重术而不重法,没有对以前晋国的法作彻底的统一的变革。韩国本来是从晋国分出来的,晋国的旧法和韩国的新法有许多地方不一致,大臣和官吏们就利用不一致作弊,凡是旧法于他们有利,他们就照旧法办事;凡新法于他们有利,他们就照新法办事,利用法的不一致以谋其利。申不害虽然有术,还不能使韩国富强,这就是“徒术而无法”。秦国在商鞅的统治下,制定了许多法律,使秦国得以富强,开拓了边界,可商鞅不讲术,尽管秦国富强,也不过是使大臣得利,而于国君并无好处,这是“徒法而无术”。这些于中央集权都是有害的。韩非在《难势》篇中也阐述了重势的理论,他认为,“抱法”、“行术”必须以“处势”为基本前提,而“抱法”、“行术”又是“处势”的重要手段。同时,在韩非看来,重势是对于中人说的,中人上不及尧舜,下不为桀纣,这样的人能够“抱法处势”,天下就治;背法去势,天下就乱。所以法、术、势缺一不可,都是帝王统治的工具。
(15)、对于人性本恶的想法韩非与老师荀子的观点一致,但他认为仅仅依靠道德约束是不够的,需要一种更为严厉有效的制约工具,就是法律,韩非从性恶出发,研究法术刑名法术之学,他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并且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将法家思想在后来推向了顶峰。
(16)、曰:“昔秦佰嫁女于晋公子,为其饰装,从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晋,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此可谓善嫁妾,而未可谓善嫁女也。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
(17)、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战国时期卫国人。商鞅商鞅早年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孙痤病死后,魏王并没有重用商鞅。后来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者,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三见孝公,拿出了三套改革方案,分别为”帝道”、”王道”、”霸道”。商鞅畅谈霸道的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改革变法理想的舞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
(18)、 公元前221年,秦国成为了中国第一个集权制中央帝国,秦朝的大一统集权体制和法律体制而后成为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及法制主体,这一套法律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建立,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功不可没。
(19)、由此可见,无论是阳术还是阴术,其实都是更注重驭人,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大臣成为了威胁君主的隐患,所以申不害认为君主不能过于相信手下的大臣,要善于用“术”来控制他们,只有如此,才能抑制臣下独断专行,从而达到稳固君权的目的。
(20)、申不害,原本只是郑国的贱吏,后来郑国被韩国灭掉,申不害也就成为了韩国人,在韩昭侯时期,任申不害为相,开启了申不害在韩国“内脩政教,外应诸侯”的变法图强之路,而最终的结果是“国治兵彊,无侵韩者”。
2、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指什么生肖
(1)、荀子,是儒家思想的杰出代表人物,可以说他是第一个将儒法合流的思想家,而主张法家思想的韩非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徒弟,所以说韩非法家思想的形成也是深受荀子的影响。
(2)、但韩非不能,因为他的身份不是布衣,他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存韩”,即使韩国面临秦国的进攻,韩非成为了政治的牺牲品,被韩王派往秦国,想凭借秦王嬴政对韩非的“欣赏”,来换取韩国的苟活,这对韩非来说,是一条不归路。
(3)、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战国末期韩国人,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法治思想为秦王朝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主义国家奠定了理论基础。
(4)、由此可见,韩非充分肯定了商鞅的法治思想,并且对商鞅变法后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孝公得商君,地以广,兵以强(出自《韩非子·奸劫弑臣》)”,不过韩非对于商鞅的思想并不是一股的全盘接受,还提出了商鞅变法思想中的不足,即:徒法而无术和法未尽善。
(5)、韩非为何被称为法家的集大成者?这是因为韩非站在前人的肩上,而形成和完善了一套属于自己独有的理论,他总结了商鞅的尚法、申不害的用术、慎到的重势,并且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治思想,提出了一套“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统一”的独树一帜的全新法家理论。
(6)、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
(7)、(公元前455年-前395年),濮阳人,战国时魏国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曾任魏文侯相,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作过中山相和上地郡守。主持变法。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这些记载都表明,文侯时魏能走上富强之路,李悝曾作出很大贡献。李悝是魏国丞相。
(8)、韩非子的“势”指的是权势,运用在治军当中就是兵权。按照韩非子的观点,“势”应当操之于国君之手,如《韩非子●八经》中提到:“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运用在治军的兵权当中,有些情况就显得比较复杂。兵权实际上包括两个概念,即军队的领导权和指挥权,在古代,军队的领导权当然属于帝王;而指挥权却常常属于统兵的将帅。由于战争形势瞬息万变,因此将帅在领兵征战时,要有足够的权威及时做出决断,并且不受帝王的干预,“君命有所不受”。这就需要帝王有足够的胸襟和对将帅的信任,同时也需要将帅有足够的担当。汉代周亚夫驻守细柳营,“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不但没有受到责罚,反而受到汉文帝的提拔和重用便传为历史佳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尔虞我诈的封建时代,常常有野心勃勃的将领借“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而拥兵自重,甚至进而割据纷争,形成地方军阀势力;而过于强势的帝王又往往将兵权完全收归己有,甚至杀戮功臣,严重削弱了国家的军事实力。因此,在我国传统治军理念中,如何平衡“势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完善的解决。
(9)、由于借鉴了先秦诸子各流派的思想精髓,又整合了法家内部的不同思想,韩非子的思想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家理论体系,而这一理论体系的产生对推动当时的时代进步尤其是军事方面的进步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军事实践领域,韩非子的思想体系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指导,在军事理论领域,韩非子的思想体系对当时的很多军事著作如《尉缭子》等产生了很大影响。秦国经历了商鞅变法之后,一直遵循法家思想,整顿户籍,奖励军功,重农抑商,相对于没有变法或变法不彻底的其他六国,在治国和治军方面显得更有效率,秦国的国力也由起初在战国七雄中相对较弱变成最强,充分体现了韩非子“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思想。而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更是将韩非子的政治理想发挥到了极致,而统一过程中韩非子“法、术、势”相结合的运用无疑赋予了秦国军队更高的作战效率。这一点在当时秦国著名军事家、将领尉缭子的著作中便有所体现:《尉缭子●制谈第三》中“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体现了“势”的作用,《尉缭子●重刑令第十三》中:“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体现了“法”的约束,《尉缭子●攻权第五》中“爱在下顺,威在上立。爱故不威故不犯。故善将者,爱与威而已”、“信在期前,事在未兆”则体现了“术”的运用。
(10)、这颇有权威主义的意味。将“赏告奸罚匿罪”作为辅助治国的工具,此治术被韩非更加落实于实践中。
(11)、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感到好奇,韩非这么有才华的一个人,为什么不知道避祸?他可以看清历史的走向,也能进行准确的分析,为什么还要去秦国送命?
(12)、申不害战国时期法家重要创始人物之思想家。以“术”著称,著有《申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的代表人物。
(13)、正如上述对《荀子》的引用,则是说明荀子主张的“性恶论”,他认为人性本恶,否认民众天生就有道德观念,强调只有通过后天的教化,才能改造人性,这是荀子“隆礼重法”的理论前提。
(14)、说到中华文化思想大爆发的时代,大部分朋友都会联想到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儒墨道法各显神通,各自都拿出了治理家国天下的最佳方案。经过实践检验,法家最终胜出。其它各家在那么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确实很难实现治世的目的。法家为什么能够最终胜出呢?因为它高效,快捷,简单,易学,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特别的接地气。
(15)、韩非认为:人主控制臣民之道有一为处世,二为抱法,三为用术,法、术、势三者相辅相成,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其中法是根本,势是前提,术是手段,三者各司其职,相互依存,只有如此,才能使君主控制臣民,从而保障君主的利益和行之有效的治理国家。
(16)、当时秦国已经要统一天下,秦军大兵压境要灭了韩国,韩废王派韩非前往秦国和谈。当时还是秦王的嬴政觉得韩非是个人才,不愿意把他放回韩国。
(17)、我们应该看到,站在历史转折节点上的韩非子,他的法家思想在当时是发挥过积极意义的,但是他的思想体系弱点也很明显,这也是导致完全采纳韩非子法家思想的秦王朝迅速灭亡,而后来的历代统治者很少公开直接推崇法家思想的原因。我们还应该看到,韩非子的法家思想绝不同于现代的法治思想,虽然韩非子提出“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的主张,看似与现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有相似之处,但是韩非子这里的“平等”充其量是“大臣”和“匹夫”之间的平等,国君或者是后来的帝王却依然高高在上,“法不阿贵”的“贵”也不包括国君或者帝王本人,因此我国传统的“法治”概念最多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不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里当然有韩非子本人的时代局限性,并且韩非子本人也认同:“法与时转则治,与世有功”,我们今天距离韩非子的时代已经过去两千多年,当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再去照搬照抄韩非子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今天我军的性质和任务绝不等同于封建时期的军队,我们今天依法治军是依照法律管理军队,积极推动军队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本分,其中加强法治才是根本目标,绝对不等同于封建时代治国、治军理念中将“法”仅仅作为维护统治者权势的手段。我们今天研究韩非子的思想以及在传统治军理念中的影响,意义在于以史为鉴,发挥其中一些积极因素,为我所用,对于其中的糟粕应该加以剔除,譬如我们今天的军队管理是建立在“官兵一致”、“官兵平等”的基础上的,上下级之间应该互相尊重、诚信相待,绝不可以玩弄权谋之术;又如在我们今天的军队管理中,对于干部战士遇到现实中的困难,管理者应该及时给与适当的关心和帮助,而不宜以“赏不加于无功”为由而不予理会。(来自“柳依雪”)
(18)、韩非子的法治公平观念更强调“法”在形式上就应该对所有的人平等对待。他明确提出“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有度》)的可贵思想。
(19)、正如《荀子·君子》记载:刑罚怒罪,爵赏逾德,以族论罪,以世举贤,故一人有罪,而三族皆夷,德虽如舜,不免刑均,是以族论罪也。
(20)、姬侨(?—公元前522年),字子产,又字子美,人们又称他为公孙侨、郑子产,他是郑穆公的孙子,春秋后期郑国(今河南新郑)人,与孔子同时,是孔子非常尊敬的人之一。
3、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
(1)、老子重“道”,在中国思想史上建构了其独特的体系。顺着老子形上常道和形下变道,由道转向法的过度人物,就是慎到和申不害。韩非的法学思想,又综合了慎到、申不害之学说,故道家与法家的关系十分密切。
(2)、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韩非就是这样的人,因为他的著作是一只不会燃尽的蜡烛,即使过了几千年,依然在历史中闪闪发光,他作为法家无可争议的集大成者,笔者下文就来具体分析分析韩非的“法”为何可以影响千余年,不过我们还得要先说说韩非的“前人”。
(3)、孔子:儒家创始人,被称为“至圣先师”,修订六经,即《诗》《书》《礼》《乐》《易》《春秋》,其言行被弟子整理为《论语》。其儒家思想对中国和世界都有深远的影响,孔子被列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
(4)、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三者各有特点。而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5)、首先,治国要讲究道与法。他认为国君应该了解掌握一切客观事物的存在原理,进而达到“见招拆招”的境界,才能造福天下。这种观点,趋向于哲学上的唯物论。
(6)、商鞅变法是当时各国变法运动中比较彻底的一次,文化教育的改革是商鞅变法的内容之一。商鞅的文化教育思想与当时的儒家思想是对立的。他指责“儒学”为“虱子”,他说:“礼乐”、“诗书”、“仁义”、“修善”、“孝悌”等等都是祸国殃民的东西,如果用这些复古主义的教条来治理国家,就会“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农战》)。敌人一来,国土就必被侵削;敌人不来,国家也必定贫穷。他同时痛斥那些“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画策》)的奴隶主贵族和儒生,必除之而后快。而当他们利用“诗”、“书”作为“以古非今”的舆论工具,企图进行反对活动的时候,商鞅则坚决主张采取“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的手段,对他们进行打击和镇压。商鞅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特别重视为新兴地主阶级培养革新变法的人才。他提出:“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韩非子?和氏》)。所谓“游宦之民”,主要是指那些满脑子腐朽、保守思想意识的儒生及一些游食者。他们摇唇鼓舌,游手好闲,不事生产,商鞅认为必须加以禁止和打击。商鞅要培养和提拔的“耕战之士”,就是那些在进行封建兼并战争和发展封建经济中对新兴地主阶级作出了实际贡献的人。商鞅认为对待这样的革新分子则必须按“任其力不任其德”,“官爵必以其力”的原则大胆地培养、提拔和任用。
(7)、一是法治派,以商鞅为代表;二为势治派,以慎到为代表;三则术治派,以申不害为代表。
(8)、董仲舒:西汉思想家,代表作《春秋繁露》,代表观点天人感应,三纲五常。
(9)、对于商鞅的这种主张,韩非也是极为赞同,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思想,并且亦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出自《韩非子·有度》)”,由此可见,两人都主张“一断于法”,只不过韩非相比较商鞅来说,又增加了“赏善”的内容。
(10)、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
(11)、厚赏重刑,执法严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12)、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一套以法治为主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这套理论适应了当时封建大一统的政治发展趋势,为秦王朝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提供了理论基础。
(13)、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而担任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
(14)、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是百家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15)、韩非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韩非子曾对守株待兔的故事做了评价: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16)、韩非认为:人主控制臣民之道有一为处世,二为抱法,三为用术,法、术、势三者相辅相成,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其中法是根本,势是前提,术是手段,三者各司其职,相互依存,只有如此,才能使君主控制臣民,从而保障君主的利益和行之有效的治理国家。
(17)、韩非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于一身,将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为后世留下了大量言论及著作。其学说一直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阶级治国的思想基础。
(18)、《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主要讲明君治理国家要有办法,全文分为六章,分别从“忠言逆耳”“民为利/士为名”“以身作则”“诚信”等方面论说,至今也有很重要的意义,值得后人借鉴和学习。
(19)、韩非子的“术”的思想在我国传统的治军中也有所运用。当然,我们这里要认识到,韩非子所谓的“术”指的是国君控制群臣的手段,运用到传统的治军当中则是将帅控制士卒的策略,归根到底是一种权术,不同于军事战略中所运用的战术。因此,虽然我国古代关于军事战略战术的论著也很多,但不在本文的论述范围之内。
(20)、因时变法,整饬法令,设立在官府,布之于百姓。
4、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 )。A商鞅B管仲C子产D韩非子
(1)、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是以法治国,法家高度重视法制,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重视法制建设,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在以法治国这一理念的延伸下,治理国家应当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2)、任何学说思想之完整体系,是逐步发展而成的。
(3)、河下龙门,其流,驶如竹箭,驷马追之不及。——《慎子》
(4)、如果韩非只擅长写书,那他充其量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但韩非身为韩国公子,他看着韩国日渐衰落而整日忧心忡忡,心中有强韩之策,于是“数以书谏韩王”,但结果“韩王不能用”,如果是布衣士子,国君不采纳自己的主张,换个国家效命就是,从山东六国投秦而受到重用的士子,比比皆是,这也是一条出路。
(5)、从《史记》将老庄和韩非合传,而《韩非子》又有《解老》和《喻老》两篇专释老子,以及《主道》和《扬榷》等篇杂有道家思想来看,韩非有意借老子之言,加以引申并发挥在自己的学说上。
(6)、就先秦诸子学术之言,作为法家之集大成者的韩非,不仅批判地吸收了儒、道、墨三家的思想,还发扬了前期法家的法治思想。
(7)、慎到主张“势治”,而反对儒家的“德治”,认为律法就是要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以此来保障顺利的实施,此外,慎到认为,君主不可能独自把各方面的工作都做好,比如《慎子·知忠》记载: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
(8)、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主张在政治与治国方术之中,“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政治权术。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韩非子认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
(9)、商鞅在秦国的变法,是围绕“耕战”进行的,所以奖励耕战而重农抑商,《商君书·农战》记载: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意思是想要国家不衰弱,就不能“劳民”,韩非主张的“尽其地力,以多其积(出自《韩非子·五蠹》)”,也就和商鞅重视农战的思想不谋而合。
(10)、先秦法家思想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管仲和子产的治国思想,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三个代表人物,分别是商鞅、申不害的和慎到,韩非的法治思想就是整合了这三位“前人”的思想中“法”、“术”、“势”。
(11)、韩非深爱自己的祖国,但他并不被韩王所重视,而秦王却为了得到韩非而攻打韩国。韩非入秦后陈书秦王弱秦保韩之策,终不能为秦王所用。韩非因弹劾上卿姚贾,而致姚贾报复,遂入狱。
(12)、公元前554年郑简公杀子孔后被立为卿,公元前543年到522年执掌郑国国政,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
(13)、郑国人买了他的匣子,却把珠子还给了他。这可以叫做善于卖匣子,不能说是善于卖宝珠。现在社会上的言论,都是一些漂亮动听的话,君主只看文采而不管它是否有用。墨子的学说,传扬先王道术,阐明圣人言论,希望广泛地告知人们。
(14)、A。解析:本题考查文学常识。A选项:唐朝李贺《雁门太守行》诗:“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写的是雁门关。B选项:清朝尤侗《出关行》诗:“出关去,往辽东,诏徙十万填新丰”,写的是山海关。C选项:清朝林则徐《出嘉峪关感赋》诗:“长城饮马寒宵月,古戍盘雕大漠风”,写的是嘉峪关。D选项:“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出自南宋辛弃疾《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其沙场是泛指战场,并不特指。故答案为A。
(15)、说到商鞅的政治主张,不得不提到他写的《商君书》,这本书可以说是商鞅法家思想的具体论述。这本书在古代专制社会一直都是禁书,这本书一般只有历朝太子和帝王才有资格学习。
(16)、既然说到了法家思想中的术,申不害则是绕不过去的存在。
(17)、正如上述《史记》中的记载,是说韩非口吃,说话结结巴巴,与人沟通也是有障碍的,但是他很擅长写,韩非文章出众,为后世留下了大量名言名著,连李斯都“自以为不如非”。
(18)、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韩非的法家思想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中的激进派利益的,它是一种进步的思潮,对建立地主阶级的统一政权方面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韩非的法家思想也反映了地主阶级反动性的一面,即对劳动人民实行思想统制的愚民政策。韩非的这种文化专制主义的思想,对文化教育的发展,对学术流派的繁荣也是极为不利的。
(19)、韩非总结了战国前期和中期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五蠹》),是造成祸乱的重要原因。并认为当时的“私学”和统治者是“二心”的。这种“私学”是新兴地主阶级实行“法治”的绊脚石。因此他断然主张采取“禁其行”、“破其群”、“散其d”的措施,即禁止办私学的人的行动自由,禁止言论和结社的自由。
(20)、D。本题考察文学常识,A选项出自王之涣《汴州词》,戌边的军士听到《杨柳枝》引发对故乡的思念,诗人劝慰大家“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B项《渭城曲》是王维的一首极富盛名的送别之作。C项《雨霖铃》为柳永离开汴京南下时与恋人惜别之作。D项出自欧阳修的《蝶恋花》,描写闺中少妇的伤春之情。因此,本题选择D。
5、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商鞅
(1)、庄子:道家代表人物,被尊为南华真人,创立了华夏重要的哲学学派庄学,是继老子之后,战国时期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是道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作品《庄子》也被称为《南华经》,其中名篇《逍遥游》《齐物论》。
(2)、 法要“布之于众”。既然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法之所以公布,其目的有二:一是“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律自戒,二是为了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3)、慎到主张“势治”,而反对儒家的“德治”,认为律法就是要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以此来保障顺利的实施,此外,慎到认为,君主不可能独自把各方面的工作都做好,比如《慎子·知忠》记载: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
(4)、不过就算是如此,秦王嬴政还是对韩非子十分的喜爱。秦王嬴政对他的慷慨陈词,对他振聋发聩的法家思想,十分的沉醉,虽然秦朝的官员们都不希望嬴政重用韩非子,但是嬴政却力排众议,让韩非子成为了秦朝大元。
(5)、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韩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学。
(6)、《韩非子·难三》记载: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意思是术是藏在君主胸中,用来对付各种各样事情,并且在暗中驾驭群臣,这是君主深藏在心中的,而不能说出来的,所以又被称为阴术。
(7)、正如上述对《荀子》的引用,则是说明荀子主张的“性恶论”,他认为人性本恶,否认民众天生就有道德观念,强调只有通过后天的教化,才能改造人性,这是荀子“隆礼重法”的理论前提。
(8)、此外,商鞅还主张连坐和轻罪重罚,认为只要刑罚够重,“则民不敢试”,韩非对于商鞅的这个主张那是大为赞赏,认为“小过不生,大罪不至”。
(9)、为了使“法治”教育能够贯彻执行,商鞅实行“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定分》),把教育的权力掌握在新兴地主阶级官吏的手中。如果遇到“主法令之吏”有迁徙、死亡的情况,得立即选派接替者“学读法令”,可见商鞅对树立法家对教育的领导是十分重视的。商鞅为了加强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强调“法治”教育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漠视了学校在教育中的特殊作用,取消了专业的教师和文化知识的传授,这是违背文化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他对旧文化又采取一概削除的简单粗暴的政策,这也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商鞅为了使秦国富强,他把农战作为治国之要。他奖励农战,主张加强农战教育。他说:“吾教令: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慎法》)。
(10)、而韩非也继承了荀子“人性本恶”的观点,并且把这一思想发挥到极致,此外荀子的重礼、重法、重霸等思想也被韩非所继承并且发展完善,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让韩非的法家思想更趋于完善。
(11)、人之性,恶也,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
(12)、《商君书》流毒最深的,就是它的驭民之术。愚民:使民众的思想与统治者的思想保持一致,不允许有多元思想的存在。弱民:民间力量强大则对统治者形成威胁,民众软弱则畏惧统治者、服从统治。疲民:使民众疲于劳作苦役,无瑕顾及他事。辱民:使民众没有自尊自信,二是唆使民众之间相互检举揭发,终日生活于恐惧氛围中。贫民:使民众困于生计,从而既无心也无力反抗暴政,反而只能祈求统治者的赏赐和怜悯。五者若不灵,杀之(以上所有的措施都用完了,若还有那种强悍不服管的民,那就杀掉)。
(13)、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14)、“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他强调道是一切万物的存在根据。韩非则以道家的道法自然之言引申为君臣之道,将道家致虚守静的修养转为御臣的手段用于政治,将自然转而为必然,其言曰:
(15)、韩非猛烈地批判和攻击法家以外的其他学派,特别是反对当时影响最大的儒家学派。他指斥儒家的那一套“礼、乐、诗、书”的教条和“仁、义、孝、悌”的道德准则都是“愚诬之学”,“贫国之教”,“亡国之言”,是致使国贫兵弱,乃至亡国的根源。在韩非看来,其他学派的理论都是互相矛盾的,只能造成人们的思想混乱,是非不分,统治者如果兼听他们的意见,就必然引起乱子。因此,韩非主张禁止这一切互相矛盾、只能惑乱人心的学说,而定法家于一尊。特别是要防止老百姓受到法家以外的其他学派思想的影响,要对他们的思想实行严格的统制。
(16)、韩非继承了老庄君德无为、臣道有为的思想。他认为,君王就算有高的智慧也不敌群臣的智慧;就算君王的才智平庸,只要使贤者效忠、智者尽虑,就可以了。
(17)、早年的韩非是韩国贵族,曾与李斯一起就学于荀子,并多次上书韩王,希望韩国统治者厉行改革,然而始终未被采纳,于是退而著书,先后写了《孤愤》《五蠹》《说难》等著作,这些著作由后人集中收集编撰,即现在通行的版本《韩非子》。后来,韩非与李斯一起到了秦国,韩非的法家思想和治国理念得到了秦王嬴政的赏识和认同,但是韩非本人却遭到李斯的陷害而入狱,并最终自杀于狱中。
(18)、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法家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子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19)、慎到,战国时期赵国人,后来长期在齐国稷下学宫讲学,对于齐国法家思想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慎到主张君权至上,被称为法家学说中的势治派,那么什么是“势”呢,其实就是权势。
(20)、在教育途径方面,商鞅重视在通过农战的实际斗争中,锻炼和增长人们的才干。并认为人们的智谋是在长期的作战中成长起来的。这些均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他所实施的“法”教和奖励“农战”的政策,却包含着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的一面。
(1)、至于势是指君主的绝对权威性,无论是法还是术,最终都要由君主牢牢攥住。可以说,韩非的理念就是秦王嬴政夺取天下的秘诀。
(2)、李悝(前455——前395年),战国时政治人物。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濮阳人。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
(3)、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他的主张就是“法治”,商鞅劝谏秦孝公时,就明确地提出了“霸道治国”,深得秦孝公认可,他认为要强秦,必须变法,这就需要确立法的重要地位,制定法令,以此来让全民遵守。
(4)、主要思想:主张法治,认为法律应当向全国公布,臣民必须严格遵守,强调用严厉的刑法来镇压人民的反抗。韩非子总结了前期法家的学说,是法家思想集大成者。他的法家学说被秦始皇所采用,为秦朝完成统一中国的大业,提供了理论根据。
(5)、田坞说:“过去秦国君主把女儿嫁给晋国公子,叫晋国为他女儿准备好装饰,衣着华丽的陪嫁女子有七十人。到了晋国,晋国人喜欢陪嫁媵妾,却看不起秦君的女儿。这可以叫做善于嫁妄,不能说是善于嫁女。楚国有个在郑国出卖宝珠的人,他用木兰做了一个匣子,匣子用香料熏过,用珠玉作缀,用玫瑰装饰,用翡翠连结。
(6)、最后,从历史上来看,墨子认为,若要人们思想达成共识,就必须将非标准的事物统一起来,并且广设耳目,使人民无所隐瞒。
(7)、申不害,原本只是郑国的贱吏,后来郑国被韩国灭掉,申不害也就成为了韩国人,在韩昭侯时期,任申不害为相,开启了申不害在韩国“内脩政教,外应诸侯”的变法图强之路,而最终的结果是“国治兵彊,无侵韩者”。
(8)、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卫国人,战国中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李悝、吴起的变法活动给予他深刻的影响,因此他“少好刑名之学”(法家学说),到秦国后,在秦孝公支持下,进行变法,终于使秦国“乡邑大治”,“国以(此)富强”,一跃成为战国时期强盛的大国。
(9)、著有《韩非子》,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他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思想。
(10)、桑弘羊(公元前152年–公元前80年),西汉法家人物、理财家。出生于洛阳,父亲为当地商人。汉武帝时期的政治人物,专长为财政。桑弘羊13岁时”以心计”入赀为侍中,因能”言利事,析秋毫”,深得汉武帝赏识,被委以重任,历任大农丞、大农令、搜粟都尉兼大司农等要职,统管中央财政近40年之久。终武帝一代,桑弘羊忠心耿耿,聚敛资财以增强国力,为武帝屡败匈奴,多次出巡耀武扬威,打通西域,开发西南等奠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其理财之功连对之十分不满的司马迁也不得不击节赞扬,称弘羊时代”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公元前80年桑弘羊因与权臣霍光政见不和被杀。
(11)、“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
(12)、用途:每天一次,日常积累,半年一个疗程,终生受用
(13)、管仲(约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颍上人(今安徽颍上),周穆王的后代。
(14)、韩非集法大成,对此三人之思想,有深入的批判和重新的整合。
(15)、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16)、后人把韩非的文章编纂成册,就有了《韩非子》一书。韩非的学术思想概括起来就是,“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
(17)、 儒家的伦理政治话语强调以孝治国,认为家庭伦理可以延伸到公共领域,因此君臣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类似于父子关系的人身依附关系。韩非子则明确认为,用这种家庭伦理的纽带来维系君臣之间、上下之间的关系,是靠不住的,没有血缘关系的主人和雇工,却因为基于利益的雇佣关系联系在一起,反而能各尽其责,出钱出力,各得其所。
(18)、韩非(约前280年-前233年),生活于战国末期,是韩国的贵族,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为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也是先秦诸子百家史料可证中最后一位子家思想人物。
(19)、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他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其“重农”与“法治”结合的思想对商鞅、韩非影响极大。
(20)、服用方法:每天晚上睡前看一眼,做做题,加深印象
(1)、此外,商鞅还主张连坐和轻罪重罚,认为只要刑罚够重,“则民不敢试”,韩非对于商鞅的这个主张那是大为赞赏,认为“小过不生,大罪不至”。
(2)、此外,慎到还主张君主要充分调动臣子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臣子的才智,认为只有如此,才能做到“君逸乐而臣任劳,臣尽智力以善其事”,不过慎到相比较商鞅和申不害而言,其实他并不是势治思想的践行者,只是一个理论者,不过尽管如此,也影响了韩非法家思想的形成。
(3)、法家思想为后世建立中央集权王朝提供了系统有效的理论依据,其影响深远,直至今天。
(4)、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法家的祖师爷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之可治也。”
(5)、荀子:儒家学派代表人物,主张“性恶论”,著作《荀子》。荀子对儒家思想有所发展,在人性问题上,提倡性恶论,主张人性有恶,否认天赋的道德观念,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
(6)、 韩非子法治公正观念要求君主和官员划清公与私之间的界限,杜绝私情、私人关系干预公共事务。韩非子一再强调“法”是“公法”,是跟“私”相对立的,反复指出,要“去私曲,就公法……去私行,行公法……奉公法,废私术”(《有度》)。他在《诡使》一篇中指出:“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
(7)、是中国古代著名的经济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被誉为“法家先驱”、“圣人之师”、“华夏文明的保护者”、“华夏第一相“。
(8)、《韩非子·定法》有云: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意思是所谓术,就是依据才能授予官职,按照名位责求实际功效,掌握生杀大权,考核群臣的能力,这是摆在明面上的,所以又被称为阳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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